近日,我公司承接的內蒙古晶泰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山西焦化濃鹽水提鹽總承包及運營(EPC+O)項目圓滿完成了業主委托的設備監理任務。監理部對這個項目非常重視,在接收到合同以后,及時組織成立了強有力的項目部,配備監理人員5人,成員都是具有豐富實際經驗的設備監理師,各專業配套齊全,完全滿足相關設備的制造質量控制要求。
項目組織機構人員包括:
總 監:趙春(高級工程師、注冊設備監理師);
設備監理師:王志東(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設備監理師)、沈杰;
電儀監理師:何百春(工程師、注冊二級建造師);
文控工程師:柴萌萌(工程師)。
在監理工程師進入現場之前,項目部組織監理人員進行了合同設備梳理,根據不同的設備制造特點,制定了相應的監理方式,按照駐廠監理,巡檢,關鍵點見證,出廠驗收等方式對設備進行了監理。
在監理工程師進入現場之后,在熟悉設計圖紙,技術條件,制造工藝和焊接工藝的基礎上,一周內編制了相應的監理實施細則(或監理質量控制要點),采取現場巡查,W,H點見證和R報告審查的方式,實施了設備制造全過程,重要質量控制點的監控。監理人員在跟蹤進度,見證質量的過程中,還承擔了產品催交的責任,并定期向業主提供項目監理周報,巡檢周報等有效信息,合同履行期間共完成監理周報24期,巡檢報告18份,見證情況表16份,出廠驗收單14份。
監理工作從2021年9月20日開始至2022年3月18日設備全部發貨為止,監理工程師對委托的14個合同的229臺(套)設備進行了監理,包括不銹鋼非標設備44臺;滾筒干燥機3臺;沸騰床2臺;板框壓濾機2臺;臭氧發生器1套,制氧裝置1套;PAM自動溶藥系統1套;料倉成套設備2套;膜架成套設備15套;渣漿泵,離心泵,軸流泵等泵類158臺。
監理人員在設備制造全過程中認真負責的質量監督和審查,對及時發現,預防有關質量及進度等問題發生,保證產品制造質量和控制進度起到了重要作用,履行了委托義務,體現了監理的價值,監理工作受到了業主的肯定和認可。